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正式下达评估结论
公示地点:行政楼监评中心资料室(B124)
公示网址:http://www.lengbawang.com/info/1150/21156.htm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监评中心反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梅琳,027-87599538;电子邮箱:channelmay@163.com;也可实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江璋,010-66097825;电子邮箱:moepgc@163.com。
关于文华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材料的公示.pdf
文华学院关于2022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材料更新的公示.pdf
附件: 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
2.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3.自有专任教师名单
4.外聘教师名单
5.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
文华学院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