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留武汉市内的
1、持本人身份证、学生集体户口页、毕业证、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可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
2、持本人身份证、学生集体户口页、毕业证、有租房合同或协议,可将户口页放在居住地社区大学生户籍管理站。
3、暂时无法确定户口去向或犹豫未决的,建议将户口页暂存在学校后勤保卫处。
二、户籍迁入湖北省内的
持身份证、学生集体户口页、毕业证回原籍派出所申报,原籍开具电子准迁证以后,武汉这边开具电子迁移证,二个工作日后,学生就可以在原籍上户口。
三、户籍迁入其它省份的
持本人身份证、学生集体户口页、毕业证到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分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办理(高新二路北辰光谷里5B栋A座一层)。由本人持迁移证原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办理新地址身份证。
(备注:开具迁移证后,武汉户口即已注销,学生本人应及时办理户籍落户业务,避免出现迁移证丢失等影响工作、出行。)
后勤保卫处办公室电话:027-87599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