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5-19    作者: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收费管理,规范校内收费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鄂价费201663 号)和《湖北省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鄂价费2007130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的各类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在实施收费前,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统一由财务处汇总抄送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并且使用湖北省非税收入票据和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方可进行收费。

按照要求,目前我校抄送省物价局、教育厅的2016年收费目录清单》(简称“清单”)已公示文华学院官方网站上。请各单位对照清单内容如实填报有增减变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5月25日前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送财务处收费中心(行政楼B座-122室)联系人:孙雯,联系电话:87583376。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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