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改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 122号)精神和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为做好2015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晋升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须符合岗位管理有关要求。对2015年当年退休人员允许申报,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15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中级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9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中央在鄂单位人员,须经有委托资质的管理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职改办批复同意后,方可参加评审。
(四)破格、转评、外语和计算机免试等,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2011] 12号)规定的程序执行。
四、申报材料内容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根据省职改办要求,今年各地在报送材料时,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其中“湖北省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可在“湖北人事网”上下载,在报送材料的同时必须报送电子版;
2、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进行装订和装袋;
3、《湖北省201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公示证明、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高、中级职务分开填报各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必须按电子信息工程的专业分类填报,不装订;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首页必须贴申报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复印件无效,不装订;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高级一式10份,中级一式5份(从录入材料输出打印,不装订);
7、破格申报的要有专门的破格报告和《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8、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符合免考条件必须填报《外语、计算机水平免考审批表》;
9、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的必须填报《审批表》;
10、2013、2014年度考核情况各1份,不装订;
1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成果或奖励证书;
13、反映个人专业水平能力的论文一式3份;
14、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3份;
15、中央在鄂单位及其他需要委托评审的人员,须持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16、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申报需提交省职改办下发的《湖北省201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五、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逐级追究责任。
2、各类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表内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各种表格必须加盖公章,表格不必装订成册。
3、各种证书、证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必须盖公章,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
4、填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自制表格一律无效。
六、受理材料的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2015年10月15日前报送湖北省电子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189号原信息产业厅四楼省微机办)。
七、评审费用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鄂财综发[2003]12号规定执行,申报材料时一并交齐。
八、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189号(原省信息产业厅四楼省微机办)。
联系电话: 027—88040596 联系人:魏祖国
027—88874377 联系人:毕佳
望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时组织申报,并按要求上报材料。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