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计生)生育、护理假津贴所需材料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05-20    作者:

A申办生育登记材料(必须在住院生育前办理)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五份。

在异地生育的还需填写《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

 

B申报生育津贴材料(休完产假后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出院记录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一份;

5、《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份。

在异地生育的还需《武汉市长驻外地就医登记表》一份。

 

C申报现金报销、门诊产前检查材料

(仅限异地生育的在生育后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出院记录原件;

3、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4、住院发票原件;

5、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6、《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份;

7、《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一份;

8、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一份;

注:材料申报三个月后本人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去汉口银行查询。

 

D申报计划生育保险材料(上环、取环、人流,登记必须在手术之前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医保卡复印件;

4、B超单复印件;

5、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

 

E申报计划生育津贴材料(术后办理)

1、计划生育就医登记表;

2、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3、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4、《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一份。

 

F申报护理假津贴材料(男职工在孩子出生后办理)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出院记录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4、准生证复印件;

5、已登记的表1或表7复印件(有个人承诺条款);

6、《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一份。

说明:相关表格请在“上传下载”中下载。

 

G、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登记所需材料

1、《武汉市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男方医保卡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H、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现金报销所需材料

1、《武汉市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

2、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发票原件;

5、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6、全套住院病案(医院病案室复印);

7、男方社保卡复印卡;

8、《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

说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申请流、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登记和报销,将“生育服务证”替换成“结婚证”复印件即可。异地就医需要异地医院提供医院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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