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办生育登记材料(必须在住院生育前办理)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五份。
在异地生育的还需填写《武汉市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
B、申报生育津贴材料(休完产假后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出院记录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一份;
5、《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份。
在异地生育的还需《武汉市长驻外地就医登记表》一份。
C、申报现金报销、门诊产前检查材料
(仅限异地生育的在生育后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出院记录原件;
3、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4、住院发票原件;
5、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6、《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份;
7、《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一份;
8、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一份;
注:材料申报三个月后本人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去汉口银行查询。
D、申报计划生育保险材料(上环、取环、人流,登记必须在手术之前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医保卡复印件;
4、B超单复印件;
5、填写《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
E、申报计划生育津贴材料(术后办理)
1、计划生育就医登记表;
2、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3、女方医保卡复印件;
4、《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一份。
F、申报护理假津贴材料(男职工在孩子出生后办理)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出院记录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4、准生证复印件;
5、已登记的表1或表7复印件(有个人承诺条款);
6、《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一份。
说明:相关表格请在“上传下载”中下载。
G、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登记所需材料
1、《武汉市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男方医保卡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H、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现金报销所需材料
1、《武汉市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
2、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发票原件;
5、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6、全套住院病案(医院病案室复印);
7、男方社保卡复印卡;
8、《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
说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申请流、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登记和报销,将“生育服务证”替换成“结婚证”复印件即可。异地就医需要异地医院提供医院等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