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规定,我院将开展2015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了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1、编制为教师(含辅导员)、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条件的未办理教师资格证人员;
2、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3、《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合格或具有《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证》。
4、具备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已承担两个学期以上的教学任务,且通过面试、试讲合格;
6、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从事中文语言、文字教学的教师原则上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7、思想品德好,具有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二、申请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 2号)规定,本次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个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30日。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2015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2、申请人到人力资源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三、现场确认申请者应提交的资料及时间安排
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6、个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3张小2寸登记相片,2张用于张贴申请表,1张办证使用);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8、《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
9、合同期限内两个学期教学课表各一张(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10、面试、试讲表1份;
11、申请人提供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学历证书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能够查询。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申请人的学历查询结果一份(查询后用A4纸打印)。1990至2000年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在湖北省高等学校就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请申请人根据以上要求整理材料,于2015年4月29、30日到人力资源处(行政楼204)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联系人:乔婵娟。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网上报名后用A4纸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第四页1-5项内容由学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部填写签名。
2、体检表在各学部办公室领取,体检医院为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要求体检表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检查,不得涂改。
3、面试、试讲由各学部组织,具体要求见附件三《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的通知》。
4、材料装订要求: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合同顺序装订好;所有复印材料及相关表格用1个文件袋装,原件材料用1个文件袋装;未按规定装订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一:《2015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附件二:《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处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