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在校教师、思政人员、实验室工程技术人员、图书管理人员。
二、评聘讲师及工程技术系列初级职务的学历、资历及评审条件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院学术〔2013〕2号)执行。具有硕士学位申报初级职务者,资历条件可放宽为在学校工作满三个月并能胜任所从事的教学工作。
三、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条件按《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院人〔2009〕28号)执行。
四、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委托湖北省职改办评审,学校本次将一并进行2016年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审条件按《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30号)执行,见附件1。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科学历必须是普通高等教育学习所获得的学历。
2.评审条件中所要求填报的内容均应是申报者任现职以来获得的。
3.工作年限计算及业务成果统计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4.评审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聘:
(1)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
(2)未经学校和所在学部同意,私自在外兼职、兼课或在外办公司(经济实体)者;
(3)违反职业道德或有关规定,造成较大事故给学校名誉带来损害者;
(4)受行政警告处分不满一年,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不满两年,或撤销留校察看处分不满两年者。
六、本通知与已发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主。
文华学院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