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①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②产妇分娩的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
③手术前未登记的请提供职工本人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登记过请忽略此项。
2、流、引产津贴
①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②(住院)出院小结或(门诊)手术记录复印件一份
③手术前未登记的请提供职工本人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登记过请忽略此项。
注:员工在产假或护理假期间更换单位缴纳社保,津贴应由生产时缴纳社保的单位至其所属区社保处申报领取,无法跨区办理。
生育现金结算
此项针对于在外地生产全额自费或在本地因特殊原因没有成功减免的参保人员。正常情况下已登记人员可直接在本地医院结算,无需申报此项。
1、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2、申报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 ;
3、代办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
4、全套病案资料复印件,包括: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出院记录(至手术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盖病案室章) ;
5、发票报销联原件 。若为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在户籍所在地报销农合现需在武汉报销差额的情况,无发票原件可用发票复印件及农合开具盖章的分割单替代,仅限男方;
6、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医院章) ;
7、报销门诊费用,需提供门诊发票原件及对应的明细清单原件(或含有明细清单的发票原件),仅生育登记后至生产前的费用可报销,和本地门诊一起最多报销515元。
*8、武汉本地生育,已登记但因特殊原因没有成功结算 或 其他原因登记失败 需要走报销流程的,需额外提交一份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未结算原因及具体情况。
流、引产现金结算
此项针对于在外地手术全额自费或在本地因特殊原因没有成功减免的参保人员。正常情况下已登记人员可直接在本地医院结算,无需申报此项。请根据住院手术或门诊手术准备4、6项对应材料,其他材料一致。
1、填写《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
2、申报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 ;
3、代办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
4、住院手术的请提供:全套病案资料复印件,包括: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出院记录(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盖病案室章);
门诊手术的请提供:病历复印件;
5、发票报销联原件。若为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在户籍所在地报销农合现需在武汉报销差额的情况,无发票原件可用发票复印件及农合开具盖章的分割单替代,仅限男方;
6、住院手术的请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医院章)
门诊手术的请提供:门诊发票对应的明细清单原件(盖医院章)
*8、武汉本地手术,已登记但因特殊原因没有成功结算 或 因其他原因登记失败 需要走报销流程的,需额外提交一份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未结算原因及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