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处(部)长主要工作:
全面主持部门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副处(部)长主要负责工作如下:
1、协助配合处(部)长做好日常工作;
2、负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才引进;
3、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任;
4、负责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
5、负责教师在职培养及校外交流培训;
6、负责各类评估的人力资源数据和材料准备;
7、负责承接的人社厅考试院的考务组织工作。
三、教师干部管理科主要工作:
1、负责学校中层及以下干部的选拔及聘任;
2、负责青年干部的培训培养工作;
3、负责日常薪酬的实施、管理;
4、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5、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的管理、各类人力资源数据的统计;
6、负责学校实践教学人员的管理;
7、负责兼职教师队伍管理;
四、调配与编制管理科主要工作:
1、负责教职工的招聘、报到、辞职、辞退;
2、负责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
3、负责自有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4、负责自有教职工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
5、负责实训中心技术工人及外籍教师的意外伤害保险管理;
6、负责学校劳动保障年检申报工作;
7、负责部门的网页建设。
五、综合管理科主要工作:
1、负责教职工考核、合同管理;
2、负责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
3、负责新进教师校本研修培训;
4、负责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组织与培训;
5、负责教师节的评奖与表彰;
6、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
7、教职工岗位异动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