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度 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1-10-13    作者:

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各学生班:

为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先进集体、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根据《文华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表彰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表彰对象是在校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评选资格),评选办法参见《文华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表彰暂行办法》。

二、各学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通过号召、鼓励学生集体和个人参与评选申报各类荣誉称号,在全校范围内掀起比、学、赶、帮的学习热潮,以促进和加强学校学风建设工作。

三、各学部要加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达不到评选要求的可减少评优名额。各学部初评名单确定后,必须公示至少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学校将进行审查,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评选申报名额见附件。三好学生标兵由各学部择优推荐1—3名候选人(城建、经管、信息学部推荐3名,机电、人文学部推荐1-2名,外语、基础学部推荐1名),优良学风班由各学部严格按照《文华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表彰暂行办法》的相关标准择优推荐1—3个候选班级(城建、经管、信息学部推荐3个,机电、人文学部推荐1-2个,外语、基础学部推荐1个)。

五、未缴清学费又没有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经调查核实属于恶意欠费的学生不参加此次评优评奖。请各学部以财务处出具的欠费学生明细表为准,仔细核查

六、各学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评选实施细则,于10月22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七、各学部将初评名单及申报表于1029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附电子文档)。三好学生标兵以及优良学风班申报除上交申报表外,需另附相关书面材料。


附件:      1. 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申报名额表

2. 文华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审批表

3. 文华学院三好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

4. 文华学院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

                5. 文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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