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部初审、学生工作部(处)综合审定,现将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月27日—6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18062698858,联系邮箱:715500464@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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