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元旦放假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2005年元旦本院放假时间是元月1日至3日。元月4日恢复正常上班、上课。元月1日(星期六)和元月3日(星期一)因节假日所耽误的课程一般不补。如确有必要,由任课教师与教务处联系具体补课事宜。
请各单位负责人放假前对本单位的电器、防火和防盗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杜绝各种事故隐患,务必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防火、防盗和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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