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有关处室: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于第9~11周进行。请各学部根据学院的安排和本学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1.学部成立由学部负责人牵头的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2.各学部通过组织听课、评课、评教和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教师对学院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材供应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找出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学风建设和后勤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
(1)教师评学与学生评教活动:教师评学与学生评教是期中教学检查十分重要的常规工作,各学部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测评(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1日),同时开展教师问卷调查(时间为11月1日~11月30日),使教学信息的采集更全面。
(2)教学观摩活动:为提高任课教师授课质量,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各学部要积极开展教学观摩活动。请各学部于10月30日前上报3~5门计划开设的教学公开课,教务处汇总后将向全院公布,以利于学部之间的交流学习。
(3)学生教学信息收集:召开各学部教学信息员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并将学生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教师或学院有关部门。
3.专业建设检查:结合专业建设,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整理汇编,了解专业和课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利用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的机会,向学生通报专业人才培养制订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4.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和教师教案、学生作业、上学期期末试卷检查:为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的监控与管理,各学部对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实验报告、上学期期末试卷等进行抽查,检查各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具体抽查课程、班级、时间由各学部决定。
5.实验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实验课程开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
6.教学秩序等常规检查:检查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擅自调停课及相关请假手续执行情况。
二、组织及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于第9~11周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第8周星期四(10月27日):教务处召开会议,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发放相关文件、表格。会议由教务处主持,张福润副院长讲话,学部负责人、学部学生工作组负责人、学部教务员参加。
2.第9周星期四(11月3日)前,各学部将本学部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口负责的院领导、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并要求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第9~10周:由学部负责联络各专业辅导员、各任课教师,发放各种检查表格,并负责于第10周星期五(11月1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中填写的各种表格、有关情况反映的文字材料、学部期中教学检查活动总结上交教务处。
4.第11周:教务处就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对检查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分析,对相关问题给予答复。对检查中涉及全院性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方面的问题,由教务处提请学院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解决或给予答复。期中教学检查有关结果将在教务处主页和《教学简报》上公布。
教 务 处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