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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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党内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学院党委成立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学院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总结宣传学院党建工作,特别是近一年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激励先进,振奋精神,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的部署,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同时对二年来在党的建设,特别是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予以总结,在此基础上,向学院党委推荐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表彰对象。
现将有关评先表彰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名额或比例
1、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15%比例表彰。
2、先进党支部,按20%比例表彰。
3、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工按正式党员数的10%表彰,学生按正式党员数的10%表彰。
4、优秀党务工作者,全院表彰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教职工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战斗,勤政廉洁,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群众中凝聚力和号召力强。
2、党员队伍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重视做好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业绩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育人为中心,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成绩突出,积极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
4、工作机制好。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了一套好制度,完善了一个好体制,保证工作有效运转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明显增强。
5、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反映好。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关键是取得实效”、“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改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工)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带头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先进性。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反映好。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5、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团结、带动周围的群众为党的教育事业而奋斗。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先进性。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独立学院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参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督查督导、舆论宣传等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乐于奉献,作风扎实,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5、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6、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党务工作干部。
(四)先进学生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达到了目标。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所在集体形成了团结奋进、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在学习、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与本单位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联系密切,积极指导、支持其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同学,虚心听取同学的意见,关心同学,团结同学。
4、重视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坚持标准,积极慎重发展党员。
5、严格对党员的要求和管理,有良好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组织生活效果好、质量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本支部的党员没有重大违纪行为。
6、支部成员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公与私、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助人为乐,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较好地树立了党员形象。
4、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定,党性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危害集体、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表彰办法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和自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表彰比例组织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分配名额,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各单位自荐。推荐和自荐均需填写登记表并附事迹材料,报送的事迹材料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内容翔实,文字精炼、准确、生动。推荐和自荐工作于6月25日前完成。
自荐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单位要公开述职。
2、评审小组初评。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推荐和自荐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进行初评。
3、党委审批。在评审小组初评的基础上,学院召开党委会对表彰对象予以审批。
4、公示。各申报单位呈报前在本单位内以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学院党委在审批前,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为3天。
5、“七一”前夕,学院党委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表彰大会,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有关要求
1、评先表彰是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加强学院党建工作的有效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要通过评先表彰活动,大力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2、评先表彰工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择优遴选的办法,被推荐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都要经过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
3、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评选出的对象必须是党内外公认的先进典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把关,不能降格以求。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2.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教职工)
3.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学生)
4.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