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鄂教科规 [2008]001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各教育集团: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鄂教办〔2004〕17号)精神,进一步繁荣我省教育科学事业,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总结2004年以来我省教育科研所取得的工作成就,检阅教育科研领域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推动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全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请按《湖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后)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本校、本单位优秀成果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本次评奖活动由于时间跨度较大,参评成果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保证评审的质量,请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桂园路65号(华师西门口)。邮编:430079,电话:027—87642623,
联系人:李文鹏、罗国华。
附件:1、湖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doc
2、申报?评审表湖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doc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