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现将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学院放假及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共3天。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5月2日(星期六)、 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4日(星期一)恢复正常上班上课。
因法定节假日耽误的课时,原则上不再安排补课,如确有补课需要,请任课教师与教务处或相关学部商定。
5月4日(星期一)起,学院将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班车时间做相应调整,请全院师生员工按新作息时间上、下班(课)。
请全院各单位据此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并切实做好节假日防火、防盗及各项安全工作。
院长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