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独立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实施办法》(院教〔2009〕5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本学期开展文华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学部推荐: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独立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有关申报条件要求,从2003、2004年度所设置的24个专业中推荐申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软件工程、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艺术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环境工程、工程管理、电子商务、金融学、法学、广告学、新闻学、生物技术。
2、填报申请书:被推荐的专业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填报《湖北省独立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申报书》(见附件2)。
3、申报院级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正高职职称,并且为我院专职人员。
二、其他相关事宜
1、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确定为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并推荐四个专业参加省级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评审。学院正式发文予以公布。
2、各学部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教务处(A座203办公室)。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独立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2、湖北省独立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申报书.doc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