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精神,今年中秋节学院放假的时间定为9月22日至24日,共3天。
9月22日(星期三)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公休日分别调至9月23日(星期四)、9月24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原课表安排在9月19日、25日的课停上。9月19日(星期日)上9月23日(星期四)的课,9月25日(星期六)上9月24日(星期五)的课,9月22日(星期三)全院停课。因法定节假日耽误的课时,原则上不再安排补课,如确有补课需要,请任课教师与教务处或相关学部商定。
请全院各单位据此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并切实做好节假日防火、防盗及各项安全工作。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