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关于征集校训的通知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0-12-16    作者:

各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校训是学校历史和文化的积淀,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的标志性体现,是学校的精神和灵魂。文华学院在办学初期,曾在校内征集过校训,从而确定了秉承华中科技大学的校风和校训,弘扬“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精神。

 

    现在,我校办学七年多,已有一定的办学经验和文化积淀,正在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和校园文化。因此,我们要从“带土移植”,到完成“去土留根”的过程,开始建立符合自身特色和风格的校训,形成和弘扬大学的核心价值观。

 

    学院决定向全校公开征集校训,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2011年3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1、校训要体现文华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核心价值,意蕴深邃,时代感、文化感强。

2、语言精练,言简意赅,彰显特色,易记易懂;

3、避免雷同,不得抄袭。

4、作品请注明构思意图,并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如引用典故的要注明典故出处并附相关原文,说明其渊源、来历,并简要阐述其文化内涵及蕴含的教育哲理、办学思想。

 

四、投稿说明

1.送交作品包括文字稿件或电子文档,请作者在作品的左上方注明“校训征集”字样,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2.文字稿件请交至文华行政楼A座313党办宣传科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839381179@qq.com (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校训征集”)。

3.凡送交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征集的作品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再根据审核意见确定10件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在全校公示,请师生员工评议,并在网上投票。

3.根据师生员工的意见及投票情况,专家评选出3件作品报学校审定。

4.对初评入围的10件作品,学院将给予作者一定奖励;对选中的作品给予奖励。

 

六、知识产权

作者应保证征集作品的独创性,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作者应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常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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