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热烈庆祝第27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教师的高尚师德,树立典范,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学院将在教师节表彰一批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及在青年教师培养、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中乐于奉献、开拓进取,并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管理工作者和后勤工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职员工,尤其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获奖人选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办学宗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文华,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发掘潜能,让学生强项闪光,促进其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达到潜能和谐发展,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取得突出效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全面个性化教育,探索多样性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取得突出效果。
2.在潜能导师工作中取得突出效果。
3.在学院建设、管理、为师生员工服务等方面管理育人,积极奉献,成绩突出。
(二)推荐评选人数
“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推荐总名额按各单位在岗教职工人数的5%计算。学院按1%~1.5%的比例评选出“三育人奖”获得者,其余为“三育人积极分子”。
二、关于“伯乐奖”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近几年来,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且甘当人梯,善于发现、热情扶持、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的正、副教授。
(二)推荐评选人数
各学部推荐1人,学院在学部推荐的人选中评选2~3人。
三、关于“学术创新奖”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学院公认的成果;或以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CSSCI或EI收录2篇以上。
(二)推荐评选人数
各学部推荐,学院在学部推荐的人选中评选2~3人。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6月21日-6月27日——个人申报,各单位对申报者材料进行核实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28日前交人力资源处;
7月4日——学院成立相应评审组,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名额进行评审;
7月6日——公布评审结果并接受申诉。
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评选表。
(二)“伯乐奖”、“三育人奖”除填写推荐表外,还需提供一份被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文字简练,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左右。
(三)“三育人奖”、“三育人积极分子”、“伯乐奖”、“学术创新奖”的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一份。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宁缺毋滥。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伯乐奖”推荐表.doc
2、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三育人奖”推荐表.doc
3、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三育人积极分子”推荐表.doc
4、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术创新奖”申请表.doc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