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 中央军委 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及武汉市、洪山区征兵办公室的有关部署,为做好我院冬季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清双、刘太林
副组长:肖行定、严国萍、陈思中
成 员:程 红、赵荣昌、漆智敏、金贵娥、贺国瑛、李祖元、
杨化玲、赵百刚、张 涵、黄新华、王明哲
征兵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赵荣昌任主任,栗学铭任副主任。各学部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征兵工作小组。
二、征集条件
1、征集对象:在校学生(含女生)和2011届毕业生(含女生)。
2、年龄要求
女生:在校生不超过20岁(1991.1.1至1994.12.31间出生);2011届毕业生不超过22岁(1989.1.1至1994.12.31间出生)。
男生:在校生不超过22岁;2011届专科毕业不超过23岁,2011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岁。
3、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体格条件按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6年9月6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心理检测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4.6以上,左眼裸眼视力4.5以上。
三、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31日——11月4日。
四、报名地点
在校男生报名地点为学校学生工作处事务管理办公室(新食堂4楼403办公室);在校女生、2011届毕业生女生全部通过上网报名,报名请登录http://zbbm.chsi.com.cn/;2011届毕业生报名地点为原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
在校男生报名需携带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一寸免冠照5张。
联系人:栗学铭 咨询电话:027—87599723
五、优惠政策
1、在校生入伍不再限制户籍所在地,均可在就读学校报名。
2、在校生的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简化了在校大学生入伍的程序。
3、从2011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复学后实行学费资助。在校期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必须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国家对应征入伍在校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应征入伍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学年资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
4、在校生入伍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
5、2012届专科毕业生,已按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征集入伍时学院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6、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关优惠政策见国家预征报名平台http://zbbm.chsi.com.cn/,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www.lengbawang.com/vcms/whxy/jgsz/xsgzc/jyxxw/zxdt/201110/12221.html。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要把冬季征兵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科学筹划,深入宣传动员,形成全体师生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2、深入宣传发动,通过网络、手机短信、校园广播、QQ群、海报、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把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等传达到每个学生,充分宣传发动广大学生积极报名应征入伍,重点做好2012届专科毕业生和2011级学生报名工作。
3、各学部及相关部门在征兵工作中要抓好落实。要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今年的冬季征兵工作任务,同时积极主动与2011届预征对象进行有效联系,提醒预征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附件: 2011年冬季征兵各学部在校男生报名任务数.xls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