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地区全体选民:
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我区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我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位选民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认真行使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
各位选民,洪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11年9月26日,现将选举的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选民登记(7月30日至8月30日):按照宪法规定,凡到选举日年龄满18周岁(1993年9月26日前出生)(含1993年9月26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法律规定不列入选民名单人员以外,都应进行选民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选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选民,在单位所在的选区进行登记。对于本地户籍的选民,其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选区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工作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你劳动、工作的单位和居住地方所在的选区,都设有选举工作机构和选民登记站,请你主动办理登记并了解如何参加选举的相关事宜。
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8月31日至9月19日):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向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每一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或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并应填写区选举委员会印制的《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通报。
投票选举(9月20日至9月26日):我区选举日定为2011年9月26日。选民需凭选民证或者身份证领取选票参加选举。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各位选民,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每位选民都应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参加选举,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选民小组的活动,认真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积极参加选举日的活动,为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武汉市洪山区选举委员会
2011年7月
附件:
洪山区关山街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