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决定,今年暑期教职工轮休从7月14日(星期六)开始,至8月28日(星期二)结束,8月29日恢复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为保证学院暑期工作正常运行,除学院领导和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轮流在学院值班室值班外,院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后勤保卫处在暑期正常工作日内应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处理暑期日常事务和各类突发事件。请上述各部门即时将本单位暑期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工暑期轮休。暑期内各单位须及早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本单位暑期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学院后勤保卫处等部门暑期内要为留校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员工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安全保障,切实安排好留校考研复习学生和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学生的食宿,并集中开放部分教室。
4.从7月9日起至8月28日止,学院执行暑期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8 :30→11:30;下午3:00→5:30。7月9日起至7月13日班车发(送)班时间比正常工作时间推迟(提前)半个小时,行车路线不变。
5.暑假期间,无班车运行,各单位如需因公用车,请直接与学院后勤保卫处工作人员联系,需用公章与院办工作人员联系。
6.从8月29日(星期三)起,全院教职工恢复正常上班,班车恢复正常运行。8月30日(星期四)至9月2日(星期日)下午,学院将统一安排在校生缴费、报到、注册和团购教材,请财务处、各学部(学工组、教务办)和教材中心等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7.老生9月3日开始正式上课。
8.学院后勤保卫系统工勤人员的暑期工作或轮休等事项,由后勤处保卫处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