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院科〔2012〕5号),2012年度院科研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设立和资助经费
1.博士基金:执行期限2~3年,资助额度3~6万元。
2.青年基金:执行期限1~2年,资助额度0.5~2万元。
3.培育基金:执行期限2年,资助额度2~5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博士基金以当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当年取得博士学位返校工作的教师为资助对象,为其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提供前期启动支持。青年基金用于支持未获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活动,增加科研积累,提升研究能力。培育基金用于鼓励、支持我院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培育新的科技生长点,增强科技人才、科技项目储备和发展后劲,提升参与省部级和国家科技项目竞争的实力。
2.基金申报对象为我院专职专任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1)与同类研究重复,或立论依据明显不足,实验研究方案不具体、不可行;
(2)申请者已获得过院内外资助的同类项目;
(3)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4)申请者有未完成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研究任务的纪录。
3.每个申请者每年限申请1项。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下载并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科研基金申请书》;
2.各学部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单位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并盖章;
3.各单位将签名原件申请书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集中提交至科技处;
4.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四、注意事项
1.《科研基金申请书》请在QQ“文华科研群”(群号14228321)中下载;
2.受理截止时间 2012年9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龚斌 电 话:87582661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