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来源:xuegongchu01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2-05-24    作者:

各学部、各相关单位: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员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的有效途径。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鄂教学函[201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毕业生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长:于清双  

副组长:肖行定

  员:赵荣昌、程  红、漆智敏、鄢  威、金贵娥、李祖元、杨化玲、赵百刚、贺国瑛、张  涵、黄新华、王明哲、唐 

征兵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在学院毕业生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赵荣昌任主任,栗学铭任副主任,马慧婧、吕晶、唐家俊任成员。各学部成立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主任、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毕业生预征工作小组。

二、预征对象

我院2012届男性毕业生(女性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三、预征条件

1、年龄条件:专科应届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23周岁(即19891119941231间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24周岁(即19881119941231间出生)。

2、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 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征集义务兵的政治条件。

3、身体条件:按国防部20039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征集义务兵的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陆勤人员: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四、预征程序

1、网上报名阶段:即日起—629,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s://account.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预征报名平台(公网http://zbbm.chsi.com.cn,教育网http://zbbm.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2、报送信息阶段:确认报名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正反打印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并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各项材料于72前以学部为单位交学生工作处。

3、初检初审阶段:720前,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组织对网报通过的学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同时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返还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凭证。

4、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持审核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并及时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审批完毕的《申请表》寄往学院征兵办公室。

6、补偿代偿阶段:20133月前,学院征兵办公室收集整理入伍毕业生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审批完毕的《申请表》,并报送省资助中心。

五、优惠政策

1、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6000元;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3、选用培养:

1)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4、考试升学:

1)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5、就业服务:

1)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2)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4)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六、注意事项

1、离校前未参加预征报名的2012届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登录预征报名平台,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返校通过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再办理其他应征手续,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

2、毕业生网上报名前,请先通过“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及时与教务处201办公室老师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3、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毕业生通过初审。

4、毕业生应征入伍后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要把预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科学筹划,深入宣传动员,形成全体师生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2、深入宣传发动,通过网络、手机短信、校园广播、QQ群、海报、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毕业生,让毕业生和家长了解国家的优惠政策,评选优秀毕业生时要优先考虑预征对象,充分宣传发动广大毕业生积极报名应征入伍。

3、各学部及相关部门在预征工作中要抓好落实。要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密切配合,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今年的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任务。各学部预征报名人数最低要达到2012年男性毕业生的10%,预征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终学生工作考核范围。

八、咨询部门

1、如有事宜咨询,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403办公室栗学铭联系,联系电话:027-87599723

我院征兵办公室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园路58号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工作处403办公室,邮编:430074

2、其它相关问题,可参看“预征报名平台”的政策解释。 

常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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