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今年清明节学院放假调休的时间定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
4月4日清明节(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全院停课,4月7日(星期日)调至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4月6日为公休日,有课的老师照常上课,4月7日上4月5日的课。
请相关部门、任课教师和学生关注上述停调课安排。后勤保卫处及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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