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进一步强调规范调课和借用教室的通知

来源:typ211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3-10-08    作者:

 

 

 各学部:

 

        为规范管理,本学期教务处开始使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办理调、停课和调度教室。根据《课堂教学管理规定》(院教[2008]2号)第二条规定,“教师必须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严禁私自调课、停课(含实验课、实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调课或停课时,教师应按学院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调课或停课。未经批准私自调课、停课者,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使用系统办理调、停课和调度教室与过去的工作流程略有不同,为此提请各学部注意,同时希望各学部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

 

        凡是需要调课(包括停课、换课程时间、调整地点、更换老师)和借用空教室的老师,都需要在在正方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一、调课或借用教室申请时间

 

        教室借用人或调课人至少提前一天在网页版正方系统中提交申请(系统地址http://jw1.hustwenhua.net);客户端用户至少提前一天在正方系统客户端申请。(正方系统调课详细操作说明见教务处主页)

 

        二、调课或借用教室申请流程

 

        (1)教室借用人或调课人至少提前一天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务必选择调整原因和填写调整理由,并打印《调课申请表》或《教室借用单》。

 

        (2)《调课申请表》或《教室借用单》由学部领导签字审批、学部教务办盖章后,送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未审核通过的教室不能使用,否则将导致教室冲突。

 

        (3)教务处审核后通知学部教务办,由学部教务办将纸质单子复印后通知督导、学生、大楼管理员(三区二楼办公室),并且学部教务应将调课单留存备查。

 

        三、说明事项

 

        1.因系统自身设置的问题,如果是调整非连续周次的课程,需要在系统中做2条记录,如调整1-12、14-15周次的课程,则需在系统中做1-12周次和14-16周次课程。

 

        2.如果只调整一次课程,注意周次只填写一周,如只调整第5周课程,起始周为5,结束周为5。

 

        3.如果某课程既要更换老师,又要更换时间地点,需要在系统中先申请换老师,报教务处审核后,再进行申请更换时间地点的操作。

 

        4.对于非教学借用空教室,如果是中午的时间,请联系电教中心,晚上的活动教室请与学工处联系。

 

 

教务处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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