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文华学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科〔2012〕2号)的相关规定,学院将组织开展在研科技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对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合同书,检查和总结科研项目阶段成果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照经费开支明细情况,检查和监督科研项目财务开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二、范围
1.中期检查对象: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已至少完成第一阶段研究工作的科技项目,必须参加此次中期检查;
2.结题验收对象:凡计划结题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科技项目(包括纵向、横向、学院基金项目),必须参加此次结题验收。如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提交《科技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项目进展报告”),办理延期结题手续;
三、方式及安排
1.中期检查:负责人向科技处提交《科技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并附中期成果复印件及原件1份(原件审核后归还)。
2.结题验收:提交结题材料,纵向项目及院基金项目还需参加现场答辩。
提交材料要求:(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2)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3)结题成果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返还);(4)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5)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6)结题材料中如需盖其他部门公章,请在材料报送之前完成。
参加答辩要求:负责人制作PPT,检查汇报前将PPT拷到教室电脑中,负责人五分钟陈述项目进展情况等,专家提问五分钟。每个项目控制在10分钟内完成。
答辩汇报提纲:(1)项目完成情况(研究成果,创新点等);(2)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原计划有无修改并说明原因;(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四、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10日。
2.纵向项目及院基金项目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负责人提前做好PPT。
3.请各学部按照《文华学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单位的中检和结题工作,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报告书和相关附件材料等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并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凡项目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4.到期的院级项目延期一次以后如无特殊原因仍不能结项的,一律作销项处理,并追回项目研究经费,两年内禁止申报任何新的科研项目。
5.《科技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科技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请从校园网科技处网页下载。
联系人:肖利霞 龚媛 电话:87582661
附件:1.2015年度科技项目中检明细表附件1.doc
2.2015年度科技项目结题明细表附件2.doc
3.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的要求附件3.doc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