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typ211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12-18    作者: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在校教师、思政人员、实验室工程技术人员、图书管理人员。

二、评聘讲师及工程技术系列初级职务的学历、资历及评审条件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院学术〔20132号)执行。具有硕士学位申报初级职务者,资历条件可放宽为在学校工作满三个月并能胜任所从事的教学工作。

三、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条件按《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院人〔200928号)执行。

四、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委托湖北省职改办评审,学校本次将一并进行2016年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审条件按《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30号)执行,见附件1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科学历必须是普通高等教育学习所获得的学历。

2.评审条件中所要求填报的内容均应是申报者任现职以来获得的。

3.工作年限计算及业务成果统计的截至时间为20151130日。

4.评审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聘:

1)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

2)未经学校和所在学部同意,私自在外兼职、兼课或在外办公司(经济实体)者;

3)违反职业道德或有关规定,造成较大事故给学校名誉带来损害者;

4)受行政警告处分不满一年,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不满两年,或撤销留校察看处分不满两年者。

六、本通知与已发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主。

 

 

文华学院

20151217

 

 

附件:评审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

评审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1217-1222日——个人申报;

1223-1229日——各单位对申报者材料进行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1230日前将申报者的材料交人力资源处,职称评审费交财务处;

1231-16日——人力资源处审核;

17日——评审委员会评审;                                         

17-113日——公布评审结果并接受申诉;

职务评审委员会研究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公布评聘结果。

二、提交材料

1、申请者填写《确定、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高校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证、岗前培训证复印件;

3、各类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晋升职务成果统计表一份(含电子版);

5、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者需提交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人撰写的论文及编写的教材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封面、目录和正文);

8、承担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9、申报者撰写的工作计划方案、规章制度、调查报告等需所属单位认可并证明。

10、申报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需提供教学效果证明材料(以学部为单位出具)。

11、申报图书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需提供水平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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