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的通知

来源:typ211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4-21    作者:

 

各学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按照教育厅关于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统一部署,我校定于20165月组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总体要求

通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创新创业教育。各学部要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加强与企业、行业的合作,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跨学部、跨学校、校企联合组织团队参赛。各系(专业)、学工组、分团委、校友会要通力合作,大力宣传与发动,积极组织团队参加此项赛事。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 2013年 31日 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011年 6月 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 2013年 31日 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 2013年 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011年 6月 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报名及赛制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在官网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报名系统现已开放,截止时间20165524时。

2.校级初赛(59)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参赛团队需准备三份纸质《项目计划书》(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交评委审阅,同时准备ppt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以及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展示时间10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每个学部申报项目不限量。学校择优推荐省级复赛项目。

3.省赛分为网络评审(512517)、黄冈赛(52627日)、武汉赛(9月)。入围的优秀团队在指导教师的辅导下更新完善项目材料,准备PPT文件用于项目展示和答辩,同时准备用作展板的项目简介。

4、全国总决赛在10月中下旬举行。具体要求可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

六、政策支持

在大赛准备阶段,信息学部实验中心将对学生免费开放使用,学生如需使用实验室请至实训楼B218办公室进行预约。各学部(系)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本次大赛的项目申报数将计入学部年终考核。学校将资助入围省赛、国赛的团队。学校将对本次大赛成绩突出的学部、指导教师和学生予以表彰。获奖团队的指导老师在评选骨干教师中将优先考虑。

七、参赛联系方式

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行政楼A118

联系人:刘鑫鑫 027-87590116

文华学院学科竞赛qq群:460631593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复赛黄冈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2号)

 

教 务 处

2016418

 

 

 

 

 

 

 


 

鄂教高函〔201612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

复赛黄冈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高校实践育人暨创新创业现场推进会议精神,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促进项目转化落地,实现地方与高校的互动共赢,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组委会决定举办湖北赛区复赛黄冈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组委会。

承办单位:中共黄冈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

三、参赛对象及项目要求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对象及项目要求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

四、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15-5月10)。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全国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全国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团队报名截止时间为510。各高校请于512前完成参赛项目的审核提交工作,并将项目汇总表报送至赛事承办方。

2.网络评审(512-5月17)。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团队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共遴选出24个项目入围现场赛,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各8个项目。

3.现场赛(526-27日)。现场赛在黄冈举行,526参赛团队报到,527进行比赛。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决出金奖3个、银奖6个、铜奖15个。入围团队需提交PPT文件用于项目展示和答辩。入围团队还需按照“项目简介”模版要求添加内容,由赛事承办方统一制作展板并布展。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询具体内容。

六、奖励支持

1.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复赛分为五月赛季(黄冈赛)和九月赛季(武汉赛)两个部分,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在黄冈赛获金奖的团队可直接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银奖、铜奖团队可再次参加9月份的复赛。

2.赛事承办方将组织此次大赛金奖团队进行项目路演,届时邀请国内顶尖企业家和风投机构参加,路演团队将有机会现场获得融资。

3.所有入围现场赛的团队可入驻黄冈市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黄冈市政府将参照《市政府关于鼓励大学生到黄冈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黄政办发[2013]20号)给予支持。

七、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鼓励更多高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

为方便工作联系与交流,请各高校确定1名联系人加入湖北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QQ(群号277962917)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电话:027-87328007

黄冈市政府联系人:市校合作办何凯、钟林,电话:0713-8118396,邮箱:hgsx2013@163.com

 

 

湖北省教育厅

201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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