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无缝对接,为学校领导、各部门及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校长办公室拟在部门内部实行“AB岗”(工作补位)制度。
第二条“AB岗”(工作补位)制度是指校长办公室每一工作岗位要有两人以上承担,分为A岗和B岗的工作制度。A岗为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B岗是A岗的配角,职责是当A岗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B岗协助或配合A岗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AB岗”之间要经常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和熟悉彼此工作的要求和内容,外出前后及时作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保证AB两岗至少有一人在岗,不能同期外出或休假,不得以各种理由出现工作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等现象。
第四条校长办公室主任外出期间,可以委托科长代为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与科长之间互为“AB岗”关系;综合科与秘书科科长互为“AB岗”关系;各科室科长、科员互为“AB岗”关系。
第五条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出,应履行报备制度。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通过即时通讯系统,协助B岗处理相关业务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